睢宁县城市管理局在摊点疏导场所管理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-06-03  来源:睢宁县  浏览次数:505

为进一步加强睢宁县城区摊点疏导管理工作,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根据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》等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睢宁县城市管理局制定《城区疏导场所摊点经营者信用监管实施方案》。

方案中要求将城区疏导场所摊点经营者列为监管对象,实行分时段、分区域、分类型疏导管理。引导摊点经营者作出信用承诺并公示。实行积分式管理,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对各摊点作出信用评价,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,守信对象可免于日常检查,在城管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时,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“绿色通道”“容缺受理”等便利服务措施;对一般、重点关注对象及警示对象,进行约谈、告诫、书面警示,责令改正,督促其履行义务、消除不良影响,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,责令其退出疏导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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